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鲁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鲁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以法为炬,照亮正义之路——听他们讲述那些办案故事的“高光时刻”
强化养殖尾水检查 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检医共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
“未”你护航 共护成长
东海县检察院新浪微博
东海县检察院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