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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刘灿等4人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公告
2019-06-28 15:52:00  来源:

  犯罪嫌疑人刘灿等四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移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 年11 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刘灿租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凯德广场西城公寓T3 幢1420 室从事网络诈骗活动并先后招募犯罪嫌疑人易博、左殿、周风杰、汪纯、刘荣、胥小飞、蒋享姣、蒋婵姣、李浩、陈子豪、郑仕文,郑文豪、严凡、蒋文亮、易文冲、凡程、郑佳佳、郑少波、杨雅、杨武、郑航、王意远、陈琴华等人作为犯罪成员通过微信按照诈骗模板以支教交友的名义进行网络诈骗,并将员工所诈骗款项按一定比例作为提成分发给员工。根据现有证据,该团伙两期涉案金额达965536 元,第一期涉案金额为628761 元,第二期涉案金额为336775 元。

  因本案被害人数较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告知书,现告知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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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吴哲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