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扬子晚报网》《现代快报网》
通讯员:汤菲、李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许多司机眼中的第一准则。然而,即便在现在酒驾被严重处罚的今天,还是会有许多人知法犯法,近日,扬中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欣依法提起公诉。
李欣和王浚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各自经营着自己的事业,还育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是朋友圈中人人艳羡的模范夫妻,但是,一次吵架,一次酒驾却让这个幸福的家庭分崩离析,令人扼腕叹息。
2021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欣、王浚邀请了几个朋友到饭店小聚交流交流感情,席间觥筹交错,李欣、王浚都喝了不少白酒,吃完晚饭后几个人还意犹未尽,又打车到附近的烧烤店继续吃宵夜,喝啤酒。期间李欣接到朋友电话就直接离开了,没有跟大家打个招呼,也没有和王浚说,酒过三旬后朋友们问王浚,李欣去哪的时候,王浚脸上有些尴尬,觉得李欣没有给朋友面子,走也不打个招呼。回到家后,王浚便质问早一步回家的李欣,两人反唇相讥,在酒精的促使下一言不合,便大吵起来,李欣随即拂袖而去,王浚紧追其后,由于步行没能追上,妻子驾驶自己的轿车外出逛了一圈直到凌晨才返回家中。
王浚见妻子仍不愿对自己多做解释,也不说自己去了哪里,愤怒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质问无果后两人便打了起来,李欣非常愤怒,随即打电话报警,举报丈夫王浚酒驾与家暴。民警到场了解情况时,李欣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向警察控诉丈夫的“罪行”。丈夫随即也举报妻子李欣酒后驾车。经调查,丈夫王浚当日确实饮酒,但并无酒后驾车的情况,但妻子李欣吵架后开车外出系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经鉴定,李欣血液里乙醇含量为182毫克/100毫升。
经审理,扬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李欣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道路安全无小事,酒后驾车要不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要铭记,切记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伤人伤己伤财,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即构成危险驾驶罪,要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