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监分局开展100个批次的网络销售眼镜产品抽检工作
为全面落实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加强我市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网监分局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苏工商网〔2017〕76号)要求,会同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扎实推进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一是确定重点网店。选定了天猫、京东平台上镇江籍网店销售的太阳镜、老视镜、配装眼镜共计100个批次作为此次网络商品质量抽检的对象,重点检测样品的外观质量、尺寸、高温尺寸稳定性、抗拉性能、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耐疲劳、镀层结合力、抗汗腐蚀、阻燃性、标志等各个项目。
二是严格规范检测。依照《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工商消字〔2015〕189号)要求,全程多角度录像,对关键信息进行局部拍照,做好买样、支付以及拆样等流程的电子证据固定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买样工作。
三是做好跟踪问效。依法公布抽检结果后,我局将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约见网店负责人,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违法经营者曝光,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目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打造规范、放心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李婷)
责任编辑: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