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警携手|请查收一份来自节前的“涉酒”交通安全提醒!
2025-06-03 10:21: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服务员上菜时,对于含有酒精制品的菜品加强提醒,防止顾客食用后驾驶车辆。”

  近期,我院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现,存在当事人食用大量醉虾、醉蟹等生腌制品后驾车,因而构成醉酒驾驶的情形。为避免群众忽视此类“隐形”风险,推动形成治罪与治理并重、惩治与预防并举的工作格局,助力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又愉快的假期。5月30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党员志愿服务队,联合公安机关深入辖区涉生腌餐饮店铺开展专项普法行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联合社区民警走访辖区部分餐饮场所,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及文创制品等方式,健全完善酒驾劝阻服务。该院数字检察办案中心负责人孙丽品结合真实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经营者详细剖析食用此类菜品后驾车的法律风险及严重后果。经营者们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为众人紧了思想之弦,在接下来的营业中,将立即响应号召,例如在菜单等显著位置,添加“本菜品含酒精,食用后勿驾驶机动车”等醒目标识及提示,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打消消费者的侥幸心理。

  佳节情浓粽飘香,年年端午又今朝,以法治力量筑牢人民群众食品、交通安全双重防线,检察机关一直在路上。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凝聚普法宣传合力,以个案“小切口”撬动社会治理“大文章”,着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醉驾犯罪发生,为法治云龙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