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公众在南京大屠杀史实展展厅参观。 本报记者 韩潇 摄
“这是二战后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他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6月26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在抗战胜利80周年之际回顾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历史,探寻法律伸张正义,守护共同记忆的历史轨迹。
史馆留存鲜活例证
步入纪念馆史实展厅,映入眼帘的是1213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照片墙。纪念馆讲解员刘钧毅告诉记者,在世幸存者中,有一位特别的老人名叫夏淑琴。1937年12月13日,夏淑琴全家惨遭日军杀害,她本人身中三刀昏死过去,和妹妹一起幸免于难。夏家的悲惨遭遇被时任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主席约翰·马吉用摄影机记录下来,著名的《拉贝日记》也记录了此事,成为战后证明南京大屠杀的重要证据之一。
看着展厅墙上挂着夏淑琴老人四世同堂的照片,刘钧毅告诉记者:“经过80多年时光冲刷,夏淑琴的个人经历已经成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最鲜活的例证。从个人记忆、家族记忆升华为城市记忆、国家记忆,乃至世界记忆。”
“最近,我们刚接受了日本友人竹上胜利的文物史料捐赠,这将为研究日军细菌战罪行提供新的证据。”纪念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收集南京大屠杀史重要物证和书证,纪念馆在场馆建设过程中挖掘、原地保存“万人坑”等遇难者遗骸遗址,坚持开展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证人证言收集和口述史工作,曾赴日本、美国等地征集资料,也接受名人后代的文物捐赠,通过挖掘保护、主动征集、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藏品史料4万余件。
“今年是纪念馆建成开放40周年,历经三次扩容扩建,纪念馆累计吸引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亿万人次前来参观。近年来,纪念馆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今年5月,史实展海外展览入选国家文物局文物出境展览精品项目。”纪念馆相关负责人说,“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引导公众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大学生何雨恒在参观后告诉记者:“缅怀历史是为了开创未来,南京大屠杀的惨烈与沉痛远超我们今天肉眼所见的展览实物。南京大屠杀案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有历史性意义,世界需要秩序,法律成其大者。希望法律能为更多不公伸张正义,即使迟到也绝不缺席。”
军事法庭正义审判
展厅里展出的《拉贝日记》写到:“12月14日,日本人每10至20人组成一个小分队,他们在城市中穿行,把商店洗劫一空。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我是无法相信的。”除此之外,展厅里还展出了众多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的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和对日军暴行的记录,其中许多人如贝德士、罗伯特·威尔逊、约翰·马吉等后来都成为战后审判南京大屠杀案的重要证人。
上海交通大学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副研究员赵玉蕙告诉记者,二战胜利后,同盟国在纽伦堡和东京设立国际军事法庭公开审判战争罪犯。作为战后国际司法的新实践,两大法庭的审判首次确立“反和平罪”的法律原则,追究共谋、发动和实行侵略战争的个人刑责,同时管辖战争罪与反人道罪,以期通过法治促进和平与教育的目标。
赵玉蕙认为,具体到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东京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分别对南京大屠杀的最高责任人松井石根等和直接责任人谷寿夫等(尽管不是全部)进行了审判,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双重层面确立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与法律定谳,为屠杀遇难者伸张了正义。
对于松井石根的责任,东京审判的判决书写到:“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松井知道发生的事情。对于这些暴力行为他置若罔闻,或没有采取任何有效办法来缓和。”赵玉蕙说,东京审判的检方与法庭共同贯彻了严惩战争暴行的宗旨。松井石根作为侵华日军司令官,其“怠于职责”导致的“指挥官责任”也成为历史性判例。
赵玉蕙认为,尽管存在着政治干预司法和忽略日军生化战、性暴力等罪行的种种缺陷,东京审判判决仍然确立了日本在亚太地区发动侵略战争的权威历史叙事以及追究战争发动者个人刑责的法律原则。此后,日本在《旧金山和约》第十一条正式承诺接受包括东京审判在内的所有盟国审判结果,这一承诺成为其战后回归国际社会的前提,并构成其官方历史认知与战后东亚及国际秩序的重要法理基石。
“除了东京的甲级战犯法庭,同盟国各自在亚太地区设立乙丙级战犯法庭。国民政府亦在南京、北平、上海等城市设立法庭。其中,南京大屠杀案是战后中国政府最为重视的要案,成立专门机构进行详尽的战罪调查,为后来的东京审判和南京审判提供了大量有效的原始资料。”赵玉蕙说。
法律守护共同记忆
“南京大屠杀是日军暴行实证研究中最具有典型性和国际影响的案例,相关审判史料的挖掘与整理是对抗战历史记忆的系统性抢救。抗战胜利80周年之际,在全球和平面临挑战时回顾历史,这种记忆又成为警示极端民族主义的思想资源。”赵玉蕙告诉记者。
2009年2月5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权案在日本终审胜诉。因日本右翼作家出版图书污蔑她是“假证人”,从2000年开始,夏淑琴老人走上维权之路。夏淑琴名誉侵权案于2006年8月23日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胜诉,2009年在日本三级法院胜诉。这条维权之路,夏淑琴老人走了9年。
夏淑琴名誉侵权案的代理律师谈臻,生前曾多次接受本报采访。在2014年12月的一次采访中,谈臻说,夏淑琴名誉侵权案的胜诉,对日本右翼分子具有极大的威慑作用和打击力度,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途径比其他维权方式更加具有不可替代性。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等法规以制度化手段遏制否认暴行、侮辱幸存者的行为,彰显法律对正义的维护。国家公祭仪式、幸存者跨国证言、国际志愿者行动,推动南京大屠杀从民族创伤升华为人类共同记忆,向世界传递反侵略、反暴行的正义呼声。”赵玉蕙说。
解放军南京军事法院杨俊庭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抗战胜利80周年之际回顾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对维护公理正义和世界和平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审判涉及的暴行早已成为中华民族集体记忆符号。”
杨俊认为,东京审判作为现代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基本原则的重要实践,确立的上级命令、官职地位不免除个人责任等战争责任原则,突破了传统国际法仅追究国家责任的局限,使战争罪行和战犯审判的战争法内容得到进一步澄清、丰富和发展,更通过历史行为的关联性,建立连贯的罪行认定链条,对日本二战期间犯下的侵略罪行做了权威判定,彰显着法律守护共同记忆的永恒力量。